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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定义
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: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,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。符合核准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(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)未落实工作单位、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,其户口、档案、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,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。
业务选择依据
最后一次学习经历是全日制学习经历,且毕业两年内,未落实工作单位、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,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。深圳生源或者深圳院校毕业生,可放宽到四年,即毕业四年内,未落实工作单位、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,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。
一、办理条件: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,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,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,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办理:
(一)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;
(二)本市院校毕业生;
(三)本市生源毕业生。
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,应提供在本市就(创)业证明材料。
二、政策变化:
实现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障碍引进迁户。
取消城镇户籍限制
取消核准和审批区分。
单位申办和个人申办条件等同。